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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古明妍开始思考一个短期内可持续性吃肉的方法了。想了半天,她觉得最好就是自己能在家里养。可是貌似野鸡和家里的鸡不好养在一处?古明妍也不知道是不是,反正估计就是能养,她奶肯定也会今天就把这些东西给各家分分的,自家也留不下那么些。

  对野鸡打消了念头之后,古明妍又把目光转向了兔子。

  经过一番考虑后,古明妍决定劝自家爷奶把兔子养起来。她有这种想法倒不是基于什么小兔兔好阔爱,不舍得吃,或是小孩子想要养宠物的心情。

  作为一个上下两辈子都洁癖的人,让她云养猫云养狗什么的还可以,偶尔去宠物咖啡厅吸吸猫撸撸狗的也很治愈,但真让她自己上手去养,就是那些毛啊粪便和气味什么的,估计都能给她弄疯,一天啥都干不了净是在家搞卫生了。所以古明妍纵使有一颗热爱小动物的心,限于自己懒得要死又有生理洁癖,两辈子都没有养小动物的计划的。

  她这打算养兔子,完全就是出于储存肉食的后备力量的目的的。

  兔子应该不难养活,平时把自家自留地里的烂菜叶子弄来一点儿,再注意下饮水和兔子窝保持干净,基本就可以了。

  养兔子还是有很多好处的,这东西不吵不闹的,放在院子里也不怕有不好的气味。主要还繁殖的快,养一阵子就可以给家里提供好些肉肉呢。而且兔子的皮毛硝制好了也是好东西,做个手套、帽子或是棉鞋什么的都很不错的原材料呢。

  算算时间,也就是现在能养养了,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运动就会开始,到时候想养也不成了。

  毕老太太本来是打算把这些东西都直接给各家分了的,只是看着小孙女儿指着兔子说要养,想着就是养着给她玩玩也不错。

  老太太觉得,自家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平时就跟着他们两个老的,也没什么可玩儿的。尤其是古明天这个大孙子去了疆城之后,小孙女儿就没什么玩伴了。村子里跟她年纪一般大的小孩子大多都还说不清楚话呢,而且自家孩子比较爱干净,是不大喜欢跟着这些小孩往一块凑的(古明妍:奶奶我内心实际年龄26岁,你让我如何承受把自己降低到两岁小孩的水平跟着他们一块玩儿啊。当然了,嫌弃人家小孩子不修边幅也是真的,这年头大人自己都不见得多讲卫生,更不要说小孩子了),再大点儿的他们也不放心孩子跟着出去,怕孩子受欺负。就算是有铁柱和土墩儿两个能帮着护着点儿妹妹,但他们现在也都上学了,没那么多闲工夫在外面晃悠的。就是有那一块儿玩儿的时候了,疯起来的孩子们哪还顾得上照顾自家孙女儿啊,到时候再受伤受欺负了可怎么办。

  古明妍现在老两口心里就是个孤独小孩的形象,所以这会儿他们对她少见的提出的要求,自然是没有不应的。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从此以后古家养兔子的事情就归古明妍了。

  本来不抱期望的老太太发现,想着小孙女儿养几天可能就会死的兔子长得愈发的好了,甚至母兔子还开始一拨一拨地生小兔子了,正要夸自家妍妍聪明有本事呢,就看小孙女儿看着笼子里挤得满满的兔子,指着跟她说:“奶,肉够多了,可以杀了吃了”。

  那时候老太太才反应过来,自家孙女儿这哪是喜欢小动物,想要养个宠物玩伴啊。她每天那么勤快的去照顾兔子,完全是抱着要把人家养肥了再宰了吃的打算啊。亏得她还想着小孙女儿寂寞,兔子一天也没个动静儿的,是不是让老头子找条狗或者抱只猫来从小养着,只当出一份口粮给妍妍作伴了。现在看来,自家这鬼精灵自己一个儿的玩得好着呢,还能打算着养大了兔子吃肉,想是一点儿也不会寂寞了。

  恩,要是知道她奶要给她养狗狗或是猫猫的,古明妍估计也会拒绝,毕竟这年头也没个狂犬疫苗啥的,万一不小心被咬了,那都是会出人命的大事儿。没看她在村里行走见了猫猫狗狗的都是躲着的嘛。

  古明妍不愧是大城市里待久了的冷都女,想到的都是保护自己免于脏乱和疾病。她这是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时代呢,这会子一个是她年纪还小,一个是确实没怎么真正接触她穿过来的这个世界,都是在家人的保护纵容下,随她高兴的作呢。

  古明妍现在保留的上辈子的各种生活习惯说来也就是古家能纵着她了,要是把她放到别家估计就得把这作个没够的毛病好好地给她掰扯掰扯了。什么一定要喝烧开了的井水啦,隔两天要洗一次澡呀,洗完脸要抹香香啊,用自己的专用小毛巾啦。而且她还有个自己的小牙刷,是古建国从海市出差给带回来的,每天古明妍都会刷两次牙,坚持饭后漱漱口之类的。这些生活方式在后世看来可能不算什么,但是放在这会儿,那就是穷讲究,作,再过一年可能还会被冠以资/产/阶/级大小姐做派的帽子。

  古明妍之前还觉得自家根红苗正的不会被运动波及呢,这也就是关上家门她平常怎么生活的别人都看不见,自家人也不会到处去宣扬去。这要是被外人知道了,估计老古家被她给牵连了也不是没可能的。

  第26章 认字儿(含入v公告)

  关于古明妍为什么对于野鸡和兔子的兴趣大大超过了大家都更喜欢的野猪,那是因为首先她还没看见肉,没亲眼见着没亲口吃上,还没有实感。

  而且野鸡和兔子都是她上辈子没吃过的——上辈子她遇到过的那些个自称提供纯正野鸡的农家乐什么的,古明妍估摸着都是骗人的,食材并不正宗,毕竟后世哪里有什么真正的野生啊。

  至于兔子,虽然有某省著名的兔头打响名号,但古明妍上辈子一直是有点儿排斥吃兔子的。这倒也不是她矫情什么的,只是在还有更多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就没必要逼着自己非吃这个不可。

  所以比起常吃的猪肉来说,古明妍对于没吃过的东西更感兴趣。

  至于野猪,她虽然也没见过,不过前面多次提到,作为年代文爱好者,古明妍已经看多了小说里主人公或者主人公的家人靠着打野猪发家致富的情节了。所以当他听到自家二伯回来说打到野猪了,虽然之前也没什么期待吧,但是真的来了,她反而有一种果然如此,剧情不外如是的感觉。

  自然地,在众人都沉浸在既惊讶又惊喜的情绪中时,古明妍很快地就将自己的目光转移到了今后吃肉的问题上去了。反正她奶和她妈都不会让她去凑热闹看分猪肉,她就只管等着吃就好了。

  等到古老爷子带着两个儿子和自家分的那份野猪肉回来的时候,三人便受到了全家人尤其是小孩子们的热烈欢迎。当然了,小朋友们欢迎的是猪肉,对自家有本事打野猪的爷爷/爸爸/三叔/二伯的崇拜,早在他们还没回来的时候就人就已经充分的进行了一番热烈的讨论了。此时此刻,他们眼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肉。

  毕老太太早打算好了对这些肉的安排了。

  今天家里一共得了五只野鸡,五只兔子还有三十斤的野猪肉。野鸡老太太刚刚已经让两个儿媳妇褪毛什么的都给收拾好了,还挑出了好看的鸡毛,准备扎几个鸡毛掸子,再给古明妍做个鸡毛毽子玩儿。

  五只野鸡今晚拿出一只来,一半炖汤一半红烧,剩下的四只就抹上粗盐风干做成咸鸡。现在天气热,又没有冰箱,也不可能一下就吃完,到时做好了之后,给每家分一只就是了。

  至于兔子,小孙女儿说要养,老太太打算留两只给她养着,剩下的三只,刚好叫三个儿媳妇给各自的娘家一家送一只,大儿媳那边就直接送大队长家就行了。自家这阵子估摸着也不缺肉,送的也都是亲近人家,想是没什么问题的。再说了,毕老太太想着,她家老头子那套说辞能糊弄过大多数人,但大队长估计是不会信的。自家这把肉送过去也是不见外的表现,队长家收了自家的东西,在很多事情上就不得不帮着敷衍一二了不是。老太太想得精明着呢,而且就算不论这些,只说大儿媳妇现在不在身边了,也没得把人家娘家给漏下的道理。

  三十斤的野猪肉今晚先配着蔬菜炒上一盘子,让大家都吃够吃饱了。剩下的也不往外分了,各家有野鸡也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猪肉做成腊肉和香肠,自家小孙女儿就爱吃这个,而且能放得时间长,周末月末的,孩子们回来也能给他们每次做上一点儿的补补身子。

  再说了,这东西也就是放在自家吃还能自在些,真要是给儿女们各家都分了,带回去也不好弄着吃。几家都是住的筒子楼,一只野鸡风干了一顿吃一点儿不明显,可要是烧猪肉,免不了让别人看见了再瞎打听。这年头人的鼻子可都灵着呢,每天家里做啥吃的了邻居保准儿能给你说的清清楚楚的,没得把这东西都拿回家遭人眼的。

  回头腊肉香肠这些做好了,再给大儿子那边寄一些,尤其大儿媳现在还怀着孩子呢,有的吃可不就得先紧着她。

  盘算好这些之后,毕老太太就接过了儿子拿回来的肉,利索的进了厨房,她要赶紧的把这一帮嗷嗷叫唤的小家伙们给喂饱了才好。

  经过老太太和儿媳们的一番整治,今天的晚餐格外丰盛。有了这额外的肉食,今晚不光是古家,整个生产队都飘着肉的香味呢。毕竟这会儿天气热,肉不好久放,除了古家和帮着抗野猪的民兵几家之外,各家也没分到多少,就是再精明的主妇算计着吃,今晚也总是有肉的。

  毕竟整个村子都飘着肉味呢,要是谁家今晚省着不炖肉吃,那那家里的小孩子准能给你闹翻了天去。可不要小瞧这个时候孩子们对于肉的执着,单看古明妍一个两岁的小孩儿,内心还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呢,这时候吃着她奶给她专门做的蛋羹肉糜都吃得停不下来呢,更何况本来就难得吃一回肉的本土孩子们了。

  经自家爷爷这一出手后,古明妍可算是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不用饱尝想吃肉而没得吃的辛酸了。而远在疆城的古明天,也能再次尝到自家奶奶的手艺和来自家乡的味道了。

  那次打野猪之后不过三天的时间,公社就给村里的民兵发了些武器装备什么的,让他们赶紧上山打野猪,以免给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

  反应这么迅速,古明妍暗搓搓的想,估摸着公社和城里的人最近也是馋肉馋的紧了。因为这肉肯定是要交公的,那些干部们虽然不可能私吞了去,不过就是交了公之后肯定也要在市面上出售的,提早得到消息的人可不就能早早地去排队买肉了嘛,所以也怨不得这些干部们在这事儿上这么积极的呢。

  于是,古明妍就看着自家爷爷带着一只十人左右的村里的民兵队伍,武装完备的进山了。在山上待了两天,一行人一共打下来了四只野猪。

  看到自家爷爷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整个队伍毫发无损,还因着丰厚的收获个个脸上带笑,那个时候古明妍觉得自己爷爷简直帅爆了。

  由于这次古家村生产大队及时发现危害社/会/主/义/建设的野生动物,并将它们及时消灭,公社奖励了生产队一面锦旗和两个搪瓷水杯,两个搪瓷盆以资鼓励。

  古明妍……我宁愿要野猪肉。

  古明妍觉得,村里这些民兵不说做了多大贡献吧,但这好歹也算是给安城市人民提供了好几天的猪肉供应的,结果就发下来这么些个没什么的用的玩意儿,数量还少,都不够给上山打猎的人平分的,简直抠门的不行了。

  被古明妍嫌弃的奖励,在村干部和村民们看来却是无上的荣誉,这意味着他们也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了。

  尤其是那面锦旗,比起其他的实用性奖品更被人看重。锦旗发下来后,就被郑重地挂在了大队部进门处正中央的墙面上,力求让每一个进来的人都知道自家生产队的光荣事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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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带来的影响慢慢消去,时间滑过盛夏,来到了九月份。